第六四零章武成王新政
天佑二年四月二十日,天佑皇帝明喻天下,頒佈了震驚諸國、影響深遠的《天佑二年國事政務革新除弊詔》,又稱《天佑新法》,但在歷史上更加響亮的名字,叫做‘武成王新政’,因爲秦雨田纔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,他規劃了變法的藍圖,完善了變法的細節,並用自己的權威和鐵腕,爲它保駕護航,使其由設想變爲現實。
其實正經說起來,變法的開始並不應該從其標誌性件《天佑新法》頒佈之日算起。一個普遍的觀點是,應該從秦雷在清河園講話開始算。
因爲從縱向看,之前對朝臣的大清洗也好,中間的見習官員大上崗也罷,以及後來的‘考成法’頒佈實施。這一系列的舉措顯然是連貫且經過精心設計的。
從平定李渾到今日,秦雷和秦霆的每一次行動,除了要收攏權柄之外,還隱藏着更深層的目的,那就是‘清吏治’!
道理其實很簡單,事情都是人做的,如果做事的人有問題,那再好的曲也會被唱歪了。只有先把唱曲的角兒們整治出來,才能把調唱好。
所以秦雷認爲,雖然當時國內的自身造血功能嚴重不足,財政連年入不敷出,面臨着嚴重的財政危機。但那是隱藏在更深層的吏治**造成的。正因爲官員們拉幫結派,競相以權謀私,‘損萬民以養數人’,把自己變成不納稅,喫國庫的特權階層,才讓國家該收的稅收不上來,該花錢的地方沒錢花,以至於常年陷入困頓境地。
更爲可惡的是,這些士族官僚爲了能長久的胡作非爲不受懲罰,視欺上瞞下爲常理;置國君姓於不顧,以至於‘上澤雖布而不得下疏,下情雖苦而不得上達’,
因此如不先解決吏治上的沉痾,定然會在推行新法過程中用人不當,使新法成爲地方官擾民、困民的工具,對姓和國家有益無害,以至遭到姓的反對。
且變法對士族地主的利益觸犯頗多,如果不先把這些人打掉,定然會遭到激烈的反對。